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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银兽(18)作者:tigerlwq
匿名用户
2016-10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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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银兽(1-8)作者:tigerlwq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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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

我叫阿寿,全名叫做丁长寿,是我现在的养母丁姨改的名字,意思是让我能活得长点。实际上应该是这个「兽」,为什么呢?因为我不是人类,确切地说不是地球人。

我是地球历2000年跟随一颗「陨石」来到地球的,到现在已经有四十年了。那颗陨石其实是我的救生仓,因为飞船发生事故,在太阳系附近损毁了,整船人只我一个逃了出来。

这四十年来,头三十年我都生活在孤独的黑暗之中,并且担惊受怕随时都有挂掉的可能,任谁也不会想象得到这种非人的日子我是怎么挺过来的,而且一挺就是三十年。为什么呢?相信任谁到了一个陌生的星球也不可能马上适应,特别是象地球这种四处都充斥着病毒、细菌、微生物这些随时令人致命的东西,所以头几十年我都藏在地底深处,并且不断地改造着自己的基因,直到我真正适应了这个星球后我才从地底爬出来。

我们这一种族叫做「银」族,按地球的叫法应该叫做「银兽」,呵呵,名字挺有意思吧,实际是我们这一族在我们的那个星系里是最强大的种族,没有之一,其原因就是我们有着能随意改造DNA的能力。

但是上帝是公平的,当他为你打开一扇窗的时候往往会关上你的大门。我们进化的唯一无法改变是是我们本体的基因,所以我们只能通过依附其它物种,当我们进入其身体时,会在其脑部占用一个极小的空间,本体就藏在里面,然后对其改造以达到无限进化。按地球的说法这叫做「夺舍」。但是「夺舍」的条件非常苛刻,必须是没有灵魂的生物或者是失去灵魂的生物才行。

所以我在地球的第四个十年都是靠寄生在动物身上度过的,虽然我随时都可以化身为各种动物的形态,但是我发现,在地球上最高级的物种只有一种,就是人类,如果可以变为人类我的进化路程会更加顺利,进化的空间也将会达到无法想象的地步。所以我一直在等,直到前几天,我才终于发现了这个叫做丁长寿的小子。

这小子是个先天的弱智,而且我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死了,确切地说已经脑死亡了,我是在一个很偏僻的水沟里发现他的,天知道他是怎么死到这个地方的,反正他已经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,正好满足「夺舍」的条件。

当我变成丁长寿之后,首先对这个躯壳进行了全面的检查,除了后脑处有一个极大的伤口之外,身体各处都没什么问题,只有点轻微地擦伤,不碍事。我用本身积存的能量对脑部的伤口进行了修复,足足用了我50点的能量才把这个可怕的伤口修复完毕,余下的能量我全部用来修复了自己的脑细胞,由于这小子原来就是个智障,脑部活跃的细胞极为稀少,当我用尽了所有的能量也只修复了不到5%.我不由得感叹「人类的大脑真TM的复杂」。

到后来我才知道,其实现在人类最顶尖人物的大脑开发程度也没达到20%,能把一个智障改造到这个样子已经是很难得了。

积存的能量全部用完了,只有一边收集一边进行修复。还好,我所需要的能量在地球虽然在大气中比较稀薄,每天只能自然吸收1点能量,还好收集起来不算麻烦,只是时间会长点,按现在的速度计算,想要把脑部细胞全面修复至少还需要1000点能量,需要差不多两年多才可以完全修复。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,在找到新的能量点之前这也算是最便利的方法了。

我撑着水沟边慢慢地站了起来,花了十分钟适应了一下,感觉一切正常后开始按照记忆片段回到了村子里,刚到村口就看到不远处一个半大孩子大喊着向我跑了过来。我应该认识他的,但叫什么我真想不起来了。只见他三步两步跑到我跟前,「呼」地一下就把我抱住,叫道:「二子,你小子死哪去了,丁姨找你都找疯了,快,跟我回去」。说完拉着我的手就往村子里跑。

这小子跑得不慢,还好我也跟得上,踉踉跄跄地被他拉着到了村里一间不起眼的屋子前,门是虑掩着的,一推开门,是一个不大的院子,院子里放着一张小桌子,边上有几张小板凳,一个三十出头的妇女坐在桌子旁一抽一抽地抹着眼泪,看不清样子,头上胡乱地盘着个髻,发丝有点凌乱,身着一件白衬衣,弯曲着身体,导致衣服有点紧,下面一条蓝灰色的裤子,看不出是什么料子的,由于是蹲坐的姿势,紧绷着的臀部和大腿勾勒出一条惊人的线条。

女子听到响动,抬头望了过来,当目光和我接触的一刹那,整个人定住了,然后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冲了过来,紧紧地把我抱在怀里。真想不到人类的爆发力会如此惊人,我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就已经陷入了两团温软之中,这种感觉真舒服。

「姨,我饿了」。

女子早已泣不成声,依旧紧紧地抱着我,其它一切都不重要了,这时她只要知道我回来就行了,其它的都不重要。

我被那两团巨大包围着,呼吸变得有点困难,当我就快窒息的瞬间,丁姨放开了我,围着我转了好几个圈子,不断地在我身上巡视,摸摸这掀掀那,十足一个专业的人肉贩子,检查有没什么地方坏了,当然了,我头上的伤口早已愈合,身上只有少量擦伤,但这也把姨心疼得不行,连忙找来药箱帮我处理身上几乎看不见的伤痕。这就是爱的感觉,也是我第一次感受到人类的爱,母爱。

当然了,爱是要付出代价的,我的代价就是屁股蛋上新添了两个鲜红的手掌印。

丁姨是个寡妇,我是她在医院门口捡的,后来办理了收养手续,为我起了个名字「丁长寿」。虽然后来发现我有严重智障,但她对我的爱是一点没变。丁姨35岁,25岁时丈夫就去世了,我就是那年被她捡到的。其实丁姨的条件非常不错,相貌出众,身材也是一流的,这些年有过不少人上门提亲,但是没有一个愿意接受我这个智障儿,所以都被丁姨一一拒绝了。

丁姨为了我,放弃太多了。一个寡妇带着一个智障儿子,这其中的辛酸是旁人难以想象的。虽然过得不富裕,但每当她看着我的时候脸上都会露出一丝幸福的笑容。当脑海里这些片段一遍一遍地出现,深深地打动了我,我决定一定要让丁姨过上最好的日子。以前的丁长寿已经不在了,我就要替他完成这个目标。
别以为我作为一个外星生物,不可能会对人类这么好,实际上我们种族虽然强大,但绝对是一个最和平的种族,无论在哪个星系,我们都能和当地的物种和睦相处,虽说我们是靠「夺舍」获得身体,但是我们「夺舍」的目标都是一些没有思想,没有灵魂的生物,在别的星系我们都是公认的最和平最容易相处的种族。
既然确定了目标,就需要去实现它,现在我首要的任务并不是帮助丁姨改善什么,再说现在的我也没这种能力,现在我最急需的是学习知识,学习地球上的一切知识,所谓知识就是力量,我们种族的这一说法与地球上的某种说法不谋而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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